房屋續租協議書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續租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續租協議書 篇1
出租人(甲方):董保鈞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乙方):王婷婷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豐臺區怡海花園富潤園3號樓2303室。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豐私字第76704。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生活居住;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貳人,最多不超過貳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甲方有義務協助其提供相關手續。對超過約定人數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以書面形式提前提請甲方同意后方可入住,否則視為違約。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乙方應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甲方有義務協助其提供相關手續;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甲方有義務協助其提供相關手續。
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條件下,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用途為非居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因本合同為雙方續簽合同,自本合同簽字蓋章后視為房屋交付完成,房屋內物品清單以本合同之前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所附物品清單為準。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6000元/月,租金總計:人民幣陸千整
支付方式:年月日前支付6000元。在約定的付款期內,承租方應以銀行匯款的方式,將相關款項轉入甲方銀行賬號。
甲方賬號信息:戶名:董保鈞
銀行卡號:(工商銀行)
(二)押金:人民幣陸千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物業和供暖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余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燃氣費(6)車位費(7)衛生費(8)上網費(9)乙方其他個人消費。
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乙方應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
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形式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1、遲延交付房屋達1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由此造成乙方的任何形式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2500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
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10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月租金的100%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承租人(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手機: 聯系手機: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續租協議書 篇2
出租方(簡稱甲方)
租賃方(簡稱乙方)
第一條:居房狀況:
出租居房坐落在長青東村6棟4單元302室、三室兩廳兩衛、面積150m2,全新裝修、生活設備設施齊備且新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金和租金繳納:
暫定四年。其中:xx年8月1日—xx年7月31日年租金壹萬叁千元,xx年8月1日—xx年7月31日,每年租金14400元。合同簽訂日一次付清半年租金,另半年租金按應繳日提前一月繳付(依此類推)。同時預收500元整,退房時設備設施無損、無失、予以退還。
第三條:租賃期間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非人為因素的修繕問題由甲方負責。
2、室內設備、設施入居時雙方交接驗收并附備查清單,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3、貴重設備、設施若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修、換費用,經鑒定由乙方負擔。
4、退房之日,乙方務必繳清期內表計水電、氣、收視及所有規費。
第四條:租賃期間內水電、報、通訊、收視、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如期如數繳付。
第五條:變更問題:
1、甲方因特殊原因需在租內回收使用權、應提前半月與乙方友好協商解決。
2、乙方不得將居房擅自轉借他人居住和轉租。
第六條:租賃合同中止: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合同。
1、提供的居房不能正常使用:
2、乙方按約定繳租金后,逾期不能供乙方入居。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合同:
1、不按約定繳納租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2、擅自將居房轉租、轉借;
3、利用居房進行違法、違規活動。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居房、負責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責任:
①不按時繳付租金及其它應繳費用及由此引起的.附加費用。
②由于使用不當、管理不妥造成室內設備、設施損失、丟失,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③逾期不歸還居房附補繳費用外,另償付2倍月租金的違約金。
④使用中的設備、設施的維修。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出現嚴重分歧,通過仲裁直至訴訟方式。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其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房屋租賃續租協議書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出租方:地址為:x號房屋出租給承租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2、租賃期限:3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號止。房屋租金額為x元,家具水費、電費、煤氣租賃期滿按數字,收費標準多退少補。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備、設備情況詳見協議清單作為出租方按照本協議書約定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4、承租方應按時交納租房期間的水費、電費、煤氣費。如因不及時交費出現滯納金由承租方承擔。
5、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未經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
6、租賃期滿協議自然終止,房屋到期后承租方準時交回房屋。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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